豫农机农垦文〔2023〕4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查,河北丰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腾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河南省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单位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告知,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暂停2家企业的2个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详见下表),暂停期3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停期间,2家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整改。暂停期满且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可书面申请恢复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具型号 | 产品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河北丰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lf-350 | 液压翻转犁 | 铧体个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2 | 河北腾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1lft-550a | 液压翻转调幅犁 | 铧体个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因暂停产品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投档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杜绝投档违规行为的发生。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4日